演员李某因涉嫌诈骗罪,被法院判处罚金260万元,并执行有期徒刑11年的刑罚。

图片[1]-演员李某因涉嫌诈骗罪,被法院判处罚金260万元,并执行有期徒刑11年的刑罚。-铜马资源分享网

近日,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挥斥方遒,对涉嫌合同诈骗罪的李某提起公诉。李某,一个曾穿梭于各大电影片场、在众多热门剧作中扮演跑龙套角色的身影,却因债务缠身,心生异念。他假意备案拍摄电影,虚构出强大的投资背景和星光熠熠的明星阵容,诱骗他人投资款达两百多万元。最终,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,并处罚金20万元,以儆效尤。

李某,这个曾身陷债务泥潭的“龙套”演员,因久久未接到角色,心生一计,企图以寻找投资人充任自己的“钱袋子”。不久,他注册成立某影业公司,贷款购置豪车,刻意打造出一个“金主”的形象。

2018年,李某瞄准了制作人张某,声称要购买某剧本版权,并聘请张某执导电影。张某欣然应允,并协助李某完成电影备案。随后,李某频繁举办茶会、聚餐,一方面巩固自己“香港知名制片人”的声望,另一方面则暗中寻找“猎物”。

在一次茶会中,李某邂逅了经营日化公司的陈某。得知陈某拥有广告宣传预算后,他立刻心生一计,夸大其词地宣称自己的项目已获得过亿投资,拥有强大的明星阵容,可免费为陈某的产品做宣传,并按比例分红票房收益。

为进一步赢得陈某的信任,李某宣称电影的最大投资方是某大公司。当陈某听到有大公司为其“背书”时,便放下心来,与李某签订了合同。双方约定,陈某投资260万元,电影于2022年初上映,若至2022年底电影仍未上映,陈某可全额退还投资款。

然而,随着电影上映时间的悄然流逝,项目却毫无进展。2022年12月,陈某提出要去片场探班,李某却以现场安装有卫星设备,涉及国家机密为由拒绝。陈某心生疑虑,要求退还投资款,却没想到李某突然人间蒸发。

警方调查后发现,除陈某外,电影并无其他投资人。所谓“某大公司”,不过是李某借用朋友注册的“某某公司”名号,并非陈某理解的“某某卫星导航”公司。而李某早已将260万元投资款挥霍一空,用于偿还个人债务。

文章来源:尔德资源分享网 https://www.tongmaz.xyz/

© 版权声明
THE END
喜欢就支持一下吧
点赞9 分享